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出入院流程
发布时间:2023-11-22 18:13:41
来源: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

一、入院办理:

  1.就诊患者经门诊医师诊治后需住院治疗的,由门诊医师开具住院申请单,家属持住院单、身份证、医保卡等到挂号处办理住院登记手续。

  2.办理住院登记时,请如实填写入院申请单上的内容,并告知工作人员病人的详细信息,以保证住院后续信息的准确。

  3.自行选择医保、网上支付、现金支付等结算方式,并交付押金。

  4.入院手续办理完毕后,请仔细核对押金单上的姓名和金额,并自行保管好,于60分钟内持住院单到相关科室护士站办理入住手续。

二、出院结算

  1.当病区护士站通过电脑发送出院信息后,接到病区护士通知即可到挂号处办理出院手续。

  2.办理出院手续必须带好押金单,医保病人请出示医保卡。

三、出入院办理时间

  工作日:上午08∶30—10:30;

  下午13∶30—15∶00。

住院须知

一、病员守则:

  1、病员应遵守医院规则,接受医护人员的指导,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,配合治疗,请勿自行用药。

  2、请自觉穿上医院病员服,遵守病房作息时间,查房及治疗时间请勿离开病房,陪客在7:30—09:30请自觉离开病室。

  3、病员应爱护公物,节约水电,损坏公物照价赔偿。病员及陪客要注意保持环境清洁,不随地吐痰,不乱扔果皮瓜壳,不吸烟,不乱挂衣物,不在病室内高声谈笑,不在病室内玩扑克及从事其他娱乐活动。为了创造安静的诊疗、休养环境,电视房开放时间为15:00-22:00。

  4、大小便样本请放在指定的地方,不随意乱放。

  5、住院期间不得擅自离院,不得外宿,如擅自离院及外宿,意外责任由本人承担。

  6、注意用电安全,病房内不准使用任何自带大功率电器;地面不要洒水,进出卫生间注意防滑,夜间休息时请拉好床栏,以防意外发生。

  7、病房内物品必须放固定位置,病房实行一床一柜,为了避免交叉感染,病员请勿串病房或自行调换床位,无事不要进医护人员办公室,未经许可,不得翻阅医疗文件;勿擅自进入治疗室、换药室等特殊场所。

  8、病员可以携带必需之生活用品,现金及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,以防遗失。

  9、每天定时食堂人员到病区订饭,特殊情况可到食堂补订。

二、作息时间:

  查房时间:8:30-10:00         夜间熄灯时间:22:00

  探视时间上午:10:00-12:00       下午:15:00-20:00

三、服务监督:

  您如对我院工作人员服务态度、医疗和护理质量、医院管理体制等方面有意见、或有医务人员向您索要钱、物等情况,请向医院有关部门反映,我院将认真对待并按规定处理。

四、便民服务:

  1、病区配餐间配备微波炉供您24小时加热饭菜(熟食),开水间12小时供应开水。配餐员每日到病区为您订饭、送饭。

  2、病室有沐浴设施,每日开放,热水持续供应。

  3、如有需要请陪护人员,可与病区护理人员联系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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